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8]19号)工作安排,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的通知(冀教师函[2019]10号)要求,请相关院系于11月6日17点前,将附件1、附件2及自评报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7265@163.com。
(备注:师范类专业必须填报,两者兼有专业可选填。)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表
2.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表
3.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的通知(冀教师函[2019]10号)
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3号)
6.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8]19号)
附件下载:http://jwc.hevttc.edu.cn/info/1053/2216.htm
教务处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