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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8 15:41:53    人气:

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学校将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类型为第二类审核评估第二种类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的通知》(教督〔2021〕1 号)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21〕6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期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思想重视,组织发动与学习情况。

重点检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本单位、本部门的评建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人员配备及运转情况。

第二是评估标准、文件的学习宣传情况。对《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冀教督〔2021〕4号)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21〕61号)等相关文件,各单位、各部门是否组织系统学习和宣传,认真研究其政策背景、指导思想、审核范围,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特点,掌握其精髓要义。

第三是思想认识和标准政策的掌握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在深刻认识审核评估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的基础上,是否将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审核评估上来,将审核评估指标要求融汇贯通到实际工作中。

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思想重视与学习宣传情况自评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3)。

2.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21〕61号)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依据第二类第二种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学院教育教学进行整体工作自评,并按指标体系形成自评报告;各职能、教辅、科研部门等对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中的附件《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项目任务分解及责任单位一览表》,结合本部门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围绕所涉及的指标点进行自评总结,并按体系指标形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自评报告;各专项组牵头部门在各单位、各部门自评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本项目组的自评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4)。

二、时间安排

(一)单位、部门自评

2024年3月8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完成自评并向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评建办代收)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2024年3月22日前,各专项组牵头部门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自评报告。

(二)学校检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依据实际情况择时对各单位各部门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查。

(三)整改自建

2024年4月底,对于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审核评估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各项工作主动对标评估标准,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学校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设,促进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总体安排部署和通知要求,细化中期自评的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构,任务到人,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提交本单位、本部门审核评估中期自评报告。(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到评建办,电子版发至邮箱ksypgrz@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21〕61号)

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思想重视与学习宣传情况自评报告(模板)

4.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自评报告(模板)






                  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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